各有关单位:
因我校部分道路较窄,人流量大,人车混杂现象较突出,校外大型车辆往往随意穿行校园、占道违停,给校园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现对非本单位大型车辆(大客、大货、工程、危险物品车辆等)进入校园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使用非本单位的大型车辆进入校园需提前向保卫处交通办申报,经批准备案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校内用车单位应告知外来大型车辆司机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园交通标示行车、停车。
三、对不遵守学校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车辆,保卫处有权拒绝进入校园或限期驶出校园。
四、未按要求向保卫处进行申报或未经保卫处批准的大型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保卫处交通办地点:1#主楼400室(四楼北侧),联系电话:82568290,15590852300。
保卫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