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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政审须知

  发布时间:2017-01-14  浏览次数:353

1.到安全保卫处官网下载“在校人员现实表现政审表”;

2.所在单位(部门)处级领导开据现实表现证明,加盖公章,领导签字

3.持签署意见的“在校人员现实表现政审表”到北体育场西北角(41#楼后身)二楼加盖政审专用章;

4.本人托他人办理政审,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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