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0.3.23)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
二、各单位在开展各类实验前,要按照《通知》中第二条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单位在自检自查中,如有无法自行判断的安全技术问题,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至安全保卫处,学校将聘请相关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安全保卫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