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营造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请各位教职员工在校园内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9】164号)规范停放车辆。黄路边石、黄网格、有禁停标牌路段、消防通道、人行道及斑马线上禁止停车,校园步行区禁止车辆驶入,所有车辆按位按箭头停放。
如车辆违规停放,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即办理过校园通行授权的机动车,第一次违规,贴违规告知单,并电话通知车主。第二次违规,通报驾驶员所在单位。第三次违规,暂停车辆7天通行授权,自主缴费通行校园;未办理过校园通行授权的机动车,第一次违规,批评教育。第二次违规,本年度禁止进入校园;所有违规车辆,定期通过校园媒介通报。
请各位教职员工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们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
安全保卫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