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及教育厅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清明节前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成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校消防安全检查及“两个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需立即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各单位的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全面开展自检自查
各单位要结合前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再次组织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严禁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加强电器使用管理,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三、落实“两个专项整治”工作
4月份天气回暖,校内施工项目增多,各单位要严格管控动火作业,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落实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强化消防宣传与应急演练
各单位务必要在“五一”假期前,完成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重点针对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员等开展专项教育,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保卫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