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暑期将至,为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暑期期间学校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树牢“安全第一”理念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人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意识,真正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责任到岗到人,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暑期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技能培训、准入教育、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重点针对留校开展科研实验生产的师生做好暑期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避免师生员工在校工作、学习期间发生意外。
三、狠抓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一)学工部(处)、研工部、科研院、后勤基建处、国资处、安保处、后勤集团等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对分管领域、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监督管理。
(二)暑期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同时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以及风险点的管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抓好自检自查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能够当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纸面整改”。
四、提升工作质量,筑牢暑期安全生产防线
(一)暑期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践的单位,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并与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对于暑期期间开展科研生产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情况,必须征得所在单位领导书面同意,将工作内容、时间、地点、安全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未提前备案的,禁止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化学药品、放射源、易燃易爆、锂电池等材料的使用和存储管理,针对长时间运行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加大巡查力度。人员离开房间,要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
(四)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好暑期期间的后勤保障,特别要根据留校学生员工生活和学习需要,做好食堂安全监管,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加强防疫检查,加强原材料索证索票、冰箱或冷库温度检测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校内施工工地和维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明确责任边界,经常督促提醒承建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检查,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
(六)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要加强校舍、在建工程、电气设备、排水设施、围墙、地下停车场、学校周边内河通道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针对危险处,要及时设置醒目安全提示及警戒措施,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七)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健全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确保对事故处置有序、安全、高效。如遇紧急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逐级报告。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