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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1.负责传达、落实国家和上级机关安全工作指示要求;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方案、计划、总结、报告;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监督隐患整改,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工作。

   3.负责校园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负责校内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办案。

   4.负责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师生户籍、国保政审、车辆通行授权、动火审批、接处警、教职工工伤认定材料的报送等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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