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3月18日至22日,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各单位开学初自检自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分别检查了船舶学院、航建学院、动能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学院等院系、后勤集团以及基建工地等23个单位,就涉及消防安全、安全用气用电、安全制度落实、实验及生产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对食品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管理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此次督查共发现57项安全隐患,对16个单位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保卫处将进一步跟踪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通过此次安全大督查,进一步落实了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对消除安全隐患提出了明确整改思路,达到了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的预期目的,进一步巩固了平安校园建设成果。